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2-01 新闻来源:龙华公益招聘网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区、街道
补贴标准:每月按本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纳标准单位承担部分的50%给予社保补贴,实际缴纳部分低于最低缴纳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叠加享受。
享受期限:为每人累计最长可享受3年。同一人员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
审批服务形式: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业务系统: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办理结果类型:补贴支付
支持物流快递:不支持
通办范围:不通办
二、政策依据
(一)《关于做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3号)(此文非主动公开)
(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的通知 (深人社规〔2021〕7号)
三、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四、申请条件
(一)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在本市登记注册,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等家政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家政企业。
(二)受理标准
1.通过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备案申请;
2.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经营、管理人员除外),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注:1、材料类型为电子版;材料形式为原件;纸质份数为0
2、材料类型为纸质;材料形式为原件/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纸质份数不能为0
3、材料类型为纸质/电子化;材料形式为原件/原件和复印件;纸质份数不能为0)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其他信息 |
1 | 员工劳动合同 | 电子版 | 原件
|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 是否免提交: |
六、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即可申请。补贴发放月份最长可追溯6个月,后续补贴根据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自动发放。
七、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说明及网上办理流程图
1.注册与申请。
(1)申请人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站”实名注册账号(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再登录业务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提出补贴申请;
(2)申请人在业务系统中规范、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扫描申请材料原件上传,上传内容清晰、完整并可辨识;
(3)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可在备案申请时一并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也可在备案有效期内单独提出补贴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内新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可补充上传员工劳动合同等材料并提出新增社保补贴申请。
2.审核。
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按照不低于10%比例以电话抽查等方式核查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工作岗位。发现企业申报情况与实际核查情况不一致,不予受理并退回申报单位。
3.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视为审核通过;公示后有异议的,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调查,作出审核决定。
4.发放。
公示通过,社保补贴根据家政服务企业提交的从业人员信息以及社保缴纳记录按季度发放。已申请补贴的家政服务企业在备案期满后未再次提交备案申请或提交备案申请但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相关补贴。
(二)线下办理流程说明及线上办理流程图
无
八、监督管理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补贴资金规范发放,对于申请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发放补贴及追回其骗领的补贴,并记入单位信用记录,申请单位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事项收费、咨询投诉电话
本事项不收费。
咨询投诉电话:0755-12345、0755-12333